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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2017年成人大专、本科招生简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7  点击数:10235次   字体[ ]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原广东省汕头地区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广东省示范性中职学校”,也是目前潮汕地区各医药卫生学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我校设立教学点,开设成人专科班及“专升本”班,欢迎有志深造的卫生在职从业人员、卫生学校毕业生报考。根据上述四所联办高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兹将本教学点的招生事宜整合介绍如下:
一、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培养
层次
主办院校
院校
代码
学习形式
学制
招生
范围
考试科目
备注
临床医学


汕头大学医学院
10560
业余
面授与网络自主学习相结合,每两周一个周日面授
三 年
潮 州 市 及 周 边 地 区
医学综合、政治、英语
专业代码及考试科目组代码以省招生办文件为准
护理学
医学检验技术
南方医科大学
12121
中医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10572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药学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二)
针灸推拿


语文
 
数学
 
英语
护理学
汕头大学医学院
10560
南方医科大学
12121
临床医学
肇庆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13810
中医康复技术
药学
医学检验技术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高职(高专)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中等学校毕业文化程度。
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专业对口。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手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往年的招生精神(以2017年招生文件为准),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后正式报名制度。
l、预报名时间:预计2017年9月l~5日。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页(网址:http://www.ecogd.edu.cn/cr/)了解招生信息,按提示操作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正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凡没有如实填写考生信息的,以后出现学历错误等情况由学生自负)。
2、正式报名时间:预计2017年9月6~1 0日;正式报名地点:报考专科的考生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正式报名;报考“专升本”者必须在地级市招生办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须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验核身份证、毕业证书(专科、中专毕业)或卫生类执业证、单位证明,缴交报名费、 领取准考证。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无法进行正式报名;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考生,其预报名无效。
四、考试时间:预计2017年10月中下旬(按准考证时间为准)。
五、学费。按省文件规定,专科每学年学费3640元(其中,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每学年学费2990元);本科每学年学费3900元。
六、毕业待遇
按规定录取来校学习的学生,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或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但不负责分配工作。
七、办学特色
充分考虑学生在职学习的特点,采用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每学期来校面授仅需8-10天;毕业实习根据在职学习的特点作相应安排。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读潮州卫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
校址:潮州市桥东砚峰路西侧  电话:0768-2310168  2310038  2310238 
网址:www.gdczwx.com
 
                                            二○一七年八月一日